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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46 沪市 金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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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46:金证股份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5

600446:金证股份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 01

债券代码:155554        债券简称:19 金证债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预留权益授予日:2021 年 6 月 4 日

     股权激励预留权益授予数量:338.45 万份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定为2021年6月4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338.45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8 月 22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
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
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8、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
件均已成就,确定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6 月 4 日

  2、授予数量:338.45 万份

  3、授予人数:3 人

  4、行权价格:19.8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25%

 权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25%

 权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25%

 权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25%

 权第四个行权期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4)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4 年四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层面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作为激励对象当期的行权条件之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73.26%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30.67%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213.12%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317.50%

注:“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在每个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进行个人绩效考核。

  若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达标”,其当期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未达标”,其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注销。

  5、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预留股票  占授予预留股票  占公司股本总
                              期权数量(万份) 期权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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