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2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
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828.6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
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5,321.05万股的
0.97%,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10%。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股份”或“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KINGDOMSCI-TECHCO.,LTD
股 本:853,210,484股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区南区高新南五道金证科技大楼8-9楼
法定代表人:赵剑
上市时间:2003年12月24日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服务于金融行业客户,产品覆盖证券、基金、银行、期货、保险、信托、综合金融等领域,同时还涉及硬件销售、智慧城市等业务。公司软件业务主要是按照产品化或定制项目的模式向客户销售,同时按功能升级收取软件升级费用,按年收取软件维护费用;硬件销售业务主要是作为代理商,进行网络、安全等硬件产品的增值分销。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8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赵剑 董事长
2 杜宣 董事
3 李结义 董事、总裁
4 徐岷波 董事、高级副总裁
5 黄宇翔 董事
6 肖幼美 独立董事
7 张龙飞 独立董事
8 陈正旭 独立董事
2、监事会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其中职工监事1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刘瑛 监事会主席
2 李世聪 监事
3 刘雄任 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3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结义 总裁
2 徐岷波 高级副总裁
3 姚震 董事会秘书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总资产 3,842,701,5354,546,819,933 3,174,533,467.
.60 .07 02
营业收入 4,890,612,5434,227,745,965 3,665,606,591.
.65 .28 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361,503.132,000,143.3 235,078,925.3
88 7 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43,846,276.122,331,203.5 246,615,747.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02 8 0
净资产 1,825,223,7242,276,399,897 1,707,106,920.
.58 .18 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26,265,4421,888,054,211 1,469,925,048.
.53 73
项目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63 0.1581 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63 0.1581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2857 0.1465 0.3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2 8.42 17.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3.87 7.8 17.97
净资产收益率(%)
二、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或子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目前,公司未同时实施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
三、 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四、 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28.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5,321.05万股的0.97%。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的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得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并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23人,约占公司(含子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4.76%,包括:
1、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或子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
3、公司或子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与公司或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动关系并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总数的比例 公告日股本总
(万股) 额的比例
姚震 董事会秘书 8.00 0.97% 0.01%
核心管理人员(2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