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9 证券简称:瑞贝卡 公告编号:临2018-007
债券代码:136076 债券简称:15瑞贝卡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09月02
日、2016年09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有关员工持股计划的详细内容请请见2016年09月03日和2016年09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信息。
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截至2016年11月1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认购的“国海证券瑞贝卡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
计买入本公司股票18,722,649 股。该资产管理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按照规定予
以锁定,锁定期12个月至2017年11月10日(具体详见2016年11月12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
2016-021号《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
票购买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的持股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情况
1、截至2016年11月1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国海证券瑞贝卡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
18,722,649 股, 成交均价7.59元/股,成交金额为142,158,403.95元,买入股票
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98%。
2、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943,321,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2017年6月2日,公司发布了《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转增实施完毕后,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2,467,179股,持股比例不变。
3、根据《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购买完成公告之日起计算,即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0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过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即2016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18日。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已届满,未出现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资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总额超过公司股本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合计划仍持有公司股票22,467,179股,在锁定期满后没有进行过卖出操作。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处置办法
1、根据《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偿还控股股东借款及利息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其他说明
后续公司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和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