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38: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通威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修订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
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
川华信”、“会计师”或“我们”)作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申请
人”或“通威股份”)的审计机构,对告知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的事项说明如
下:
问题1:关于固定资产减值。申请人光伏发电业务中存在获取补贴指标低于并网规模、
主动转平价项目并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