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41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0 年度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审(2021)
0014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 4,107,010,606.38 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1 元(含税)。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501,548,18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4,873,112.34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07%。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相关要求,充分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