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5 证券简称:北方导航 公告编号:临 2023-011 号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审计数据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5,050,680.13 元;北方导航母公司净利润为 125,616,819.54 元。母公司年初未
分 配 利润 107,577,688.05 元, 本 年度 提 取盈 余 公积
12,561,681.95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
未分配利润 183,399,825.64 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 年度公司母公司期
初资本公积余额为 196,947,572.64 元;本年度有所增加,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
214,242,113.23 元。
(二)政策依据
1、《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二款“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按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10%的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并遵守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按此原则计算出的分配额度低于 0.05 元/股时,可将收益留存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但应保证在连续有盈利的年度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红利分配。”。
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规定
6.5.1“上市公司应当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分配预案的说明
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59,572,8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89,320,000 股计算,实
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0.04 元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本年度的现金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未违反《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关于现金分配的规定。未来,公司仍将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回报投资者。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财务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度的现金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未违反《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关于现金分配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