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与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3,664,094.3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6,710,529.89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当年亏损或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且综合考虑外部行业环境、未来发展以及产能扩建等因素,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