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1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3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召开 2021 年第 5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进一步补充说明被吸并方报告期毛利率增长的原因以及未来业绩周期性波动的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落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将自
2021 年 3 月 12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的书面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