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 429 股票简称:三 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所”)从
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2022 年年审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
计收费 3,570.70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严冰,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吕艳,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毅,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不
超过 280 万元,其中:境内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 168 万元,境外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 4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70 万元。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对经理层进行授权,如审计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经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2024 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4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 2023 年度相比基本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在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 280 万元,其中:境内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 168 万元,境外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 4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70 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对经理层进行授权,如审计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经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致同所协商确定2024 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报备文件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 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