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9 证券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股份”、“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三元股份的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公司本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46 万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149,755.7426 万股的 1.5%。其中首次授予 2058 万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
本的 1.37%;预留 188 万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13%,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37%。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于永杰
股票代码 600429
股票简称 三元股份
注册资本 149,755.7426 万元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3 年 9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 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瀛海瀛昌街 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110000600062547M
码
经营范围 加工乳品、饮料、食品、原材料、保健食品、冷食冷饮;生
产乳品机械、食品机械;生产生物工程技术产品(不包括基
因产品);餐饮;自产产品的冷藏运输;销售食品;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开发生物工程技术产品(不包括
基因产品);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安装、
修理、租赁自有/剩余乳品机械和设备(非融资租赁);销售
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
教育咨询;展览会票务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加工乳品、饮料、食品、原材料、保
健食品、冷食冷饮;生产乳品机械、食品机械;生产生物工
程技术产品(不包括基因产品);餐饮;自产产品的冷藏运
输;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以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二)公司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7,353,344,572.09 8,150,710,056.90 7,455,843,969.76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 7,287,898,201.24 8,077,511,610.32 7,284,839,950.00
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56,881.41 134,341,021.13 180,353,547.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806,756.83 49,974,823.02 124,210,407.4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0,844,801.60 365,908,420.01 870,919,576.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962,047,398.13 5,016,306,222.66 4,965,757,643.59
总资产 13,373,475,395.64 13,387,783,922.24 13,475,431,338.26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5 0.090 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5 0.090 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013 0.033 0.083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4 2.69 3.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0.38 1.00 2.54
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班子成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赵国荣 董事
2 于永杰 党委书记、董事长
3 陈启宇 董事
4 姚方 副董事长
5 商力坚 董事
董事、首席科学家、副总
6 陈历俊
经理
7 郑晓东 独立董事
8 蒋林树 独立董事
9 罗婷 独立董事
10 郗雪薇 监事会主席
11 石振毅 监事
12 张若男 职工监事
13 唐 宏 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4 唐燕平
工会主席
15 王辉 常务副总经理
16 安长林 财务总监
17 张娜 董事会秘书
18 周辉 总法律顾问
二、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4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175 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以下简称“《171 号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关于印发<关于市管企业规范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资发〔2021〕20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三元股份的 A 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46 万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149,755.7426 万股的 1.5%。其中首次授予 2058 万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149,755.7426 万股的 1.37%;预留 188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149,755.7426 万
股的 0.13%,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37%。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依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175 号文》、《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
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市管干部、外部董事(含独立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