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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26 沪市 华鲁恒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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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鲁恒升:华鲁恒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1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 2026-006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1.83 元/股(实施 2024 年度及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后)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6.22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

      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1 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2 次临时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 32.38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
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5-030)。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1 月 4 日实施完成 2024 年年度(10 股派
现 3.00 元)、2025 年半年度(10 股派现 2.50 元)权益分派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2.3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1.83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99.708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8.00 元/股、最低价为 20.7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20.6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原回购价格上限较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持续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1.83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6.22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调整董事会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1.83 元/股调整为 56.22 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股东会授权,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