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 2024-010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公司 2023 年度及以前由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担任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已累计服务 11 年。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选聘程序,通过招标,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 年 1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27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2.人员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108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 50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9 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5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68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0.69亿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 年审结,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宋立民,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无兼职的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国卫,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具有较为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
验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的情况。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燕,质量控制部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澳洲注册会计师。199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相关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的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宋立民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国卫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燕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宋立民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贾国卫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燕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
币 9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35 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130 万元
(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与 2023 年度相比,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报酬、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总额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了 11 年的年报审计工作,2023 年度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审计服务 11 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度需另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并做好接续工作。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上市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的资格,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有足够的独立性,拥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