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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25 沪市 青松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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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建化:与五家渠市人民政府签署水泥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8-12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10-02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五家渠市人民政府签署水泥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做大做强公司水泥主业,公司与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友好协商,就公司在五家渠市工业区内投资新建粉磨站生产线及水泥生产项目的有关事宜达成框架协议,并签署了《关于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新型干法水泥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在五家渠工业区东工园投资新建日产3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一期为新建年产100万吨粉磨站,二期为日产3000吨熟料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4.7亿元。
    二、为支持公司投资兴建项目,五家渠市人民政府承诺给予公司在五家渠工业区设立的企业下列优惠政策:
    1、项目用地主面:项目选址五家渠工业区东工业园,用地规模600亩,其中一期用地300亩,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可为项目二期预留用地300亩至2013年,项目用地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使用期50年。
    2、五家渠市人民政府负责将供电、给水、排水、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按项目总体规划的要求修建至项目用地红线处,保证项目建设临时用电、用水和交通需求。
    3、税收政策可按国家及自治区对新疆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扶持政策执行。
    4、五家渠市人民政府可为公司在五家渠市解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住宿问题。
    三、公司的建设用地必须按有关法规使用,如违反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以及确定的项目开工日期延期三个月仍未开工建设,五家渠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司未能达该协议约定的投资额度,五家渠市人民政府有权取消各项优惠政策。
    四、如遇国家、自治区税收相关政策调整,以国家、自治区的政策为准。如遇自治区或五家渠市调整水、暖、电、排污等价格,按新规定执行。
    本投资框架协议的签署,仅确定双方的合作意向,就上述框架协议内容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本框架协议投资项目尚需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