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423 沪市 柳化股份


首页 公告 600423:ST柳化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600423:ST柳化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9

600423:ST柳化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 ST 柳化            公告编号:2021-015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5 月 20 日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柳化”变更为“柳化股份”;股票代码仍为
“600423”;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19日停牌一天,于2021年5月20日起复牌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公司股票简称由“ST 柳化”变更为“柳化股份”;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423”;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5 月 20 日。

  二、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 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 2016 年年末经审
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柳州化工股份有限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5 月 3 日起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柳化股份”变更为“*ST 柳化”。虽然 2017 年度经审计公司实现扭亏为
盈且净资产亦为正值,在 2018 年 2 月 10 日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前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已消除,但因 2018 年 1 月 31 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柳州中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十)项的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9 年 12 月 13 日, 柳州中院向公司送达了(2018)桂 02 破 2 号之八的《民事裁定书》,
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了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
重整而触及《上市规则》 13.2.1(十)条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此外公司也不存在其他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中第 13.3.5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
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上市规则》 13.3.1 条之规定,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同意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 ST 柳化            公告编号:2021-015

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当时经营方向尚不明朗,可能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
前景,根据《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ST 柳化”变更为“ST 柳化”。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10,712.0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1.6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47.67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
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 0376 号)(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对《监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公司对照《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情
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1-011))。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同意了公司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9.10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停牌 1 天,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柳化”变更为“柳化股份”,股票代码仍为
“600423”,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 10%。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目前公司仅生产双氧水一个产品,27.5%双氧水设计产能仅为 10 万吨/年,产品单一且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均较弱,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而发生重大变化,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谨慎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