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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23 沪市 柳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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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23:*ST柳化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9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 柳化                公告编号:2019-036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柳化”变更为“ST柳化”;股票代码仍为“600423”;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12月19日停牌一天,于2019年12月20日起复牌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 股;

  (二)股票简称:公司股票简称由“*ST 柳化”变更为“ST 柳化”;

  (三)股票代码仍为“600423”;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

    二、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因 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 2016 年年末经审
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柳州化工股份有限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5 月 3 日起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柳化股份”变更为“*ST 柳化”。虽然 2017 年度经审计公司实现扭亏为
盈且净资产亦为正值,在 2018 年 2 月 10 日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前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已消除,但因 2018 年 1 月 31 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柳州中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第 13.2.1 条第(十)项的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19 年 12 月 13 日,柳州中院向公司送达了(2018)桂 02 破 2 号之八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确
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了公司重整程序。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 柳化                公告编号:2019-036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
重整而触及《上市规则》13.2.1(十)条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此外公司也不存在其他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中第 13.3.5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
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上市规则》13.3.1 条之规定,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公司存在经营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弱等情况,可能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根据《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
强调事项提出所涉事项的理由和依据是:“柳化股份的债务重整程序已经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通过了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柳州中院已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裁定批准了《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截止财务报表日,贵公司通过实施重整计划实现债务重组收益 122,199.59 万元,贵公司 2018 年度虽然实现盈利,但利润主要来源于债务重组收益,若扣除该项债务重组收益的影响贵公司将亏损 84,629.43万元。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为执行《重整计划》,减少公司持续经营性亏损,公司对低效资产进行了处置。目前公司经营性资产仅保留鹿寨分公司资产,鹿寨分公司主营双氧水的生产和销售,年设计生产能力为 27.5%双氧水 10 万吨,资产和经营规模较之前大幅缩小、盈利能力较弱。2018 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 20.09亿元,其中鹿寨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1 亿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 5.53%。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 2.82 亿元,其中鹿寨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0.5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 4.83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 3.51 亿元,其中鹿寨分公司实现净利润 1,251.07 万元。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停牌 1 天,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起复牌,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柳化”变更为“ST 柳化”,股票代码仍为“600423”,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