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0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安永华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众环”)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审
计工作需要,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昆药集团”)拟改聘任
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中审众环对此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1 年末拥有合伙人 203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
师 1604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安永华明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2.82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2.7 亿元)。2021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1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63 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谢枫先生,于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易奥林女士,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黄寅先生,于 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40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4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2 年审计费用较上年审计费用同比增加了 86.67%,增加原因主要是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后审计收费标准有所上升,合并范围子公司出具单体审计报告需求量增加,审计内容增加,审计范围扩大,审计工作量较之前大幅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事务所为中审众环,成立日期:1987 年,首席合伙人:石文先,注
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中审众环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2021 年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中审众环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拟改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审众环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和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