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2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6月7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560,023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或“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下统称“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本次董事会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李小军先生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至2021年 4月27日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董事会制定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以及激励对象名单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书面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本次监事会相关公告。
3、2021 年 4 月 9 日至 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通过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
相关公告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九届四十次董事会和九届三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本次董
事会和监事会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5 月 10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560,023 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9 名。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16 元/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拟授予数量和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已披露的拟授予数量和授予对象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股) 总数的比例 比例
钟祥刚 董事、总裁 665,623 26.00% 0.09%
刘军锋 副总裁 307,200 12.00% 0.04%
胡振波 常务副总裁 281,600 11.00% 0.04%
汪磊 财务总监 281,600 11.00% 0.04%
孟丽 副总裁 256,000 10.00% 0.03%
瞿晓茹 副总裁 256,000 10.00% 0.03%
吴生龙 副总裁 256,000 10.00% 0.03%
谢波 副总裁 128,000 5.00% 0.02%
张梦珣 董事会秘书 128,000 5.00% 0.02%
合计(9 人) 2,560,023 100.00% 0.3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 5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 2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值增长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10%;且2021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1年净利润的
30%。
以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值为基数,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值增长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21%;且2022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2年净利润的
30%。
以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值为基数,2023年实现的净利润值增长
第三个解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