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58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授予
股权激励所涉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解锁的已授出股权激励股份数量为1,034,300股。
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7月20日。
一、股权激励股份批准和实施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2012年12月31日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2015)》(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13年1
月22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实施《激励计划》,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无异议函。
2016年4月28日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13-2015)第三个授予年度实施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的议案》;2016年6月20日召开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授予明细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议案》。截至2016年7月19日,本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034,300股,实际授予人数为6人。
具体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月4日在《中国证
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 》、《 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昆明制药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稿)
(2013-2015)》(临2013-002号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授予股票数 授予激励对 授予后股票
格 量(股) 象人数(人) 剩余数量
(股)
2014年度授予2014年6月10日0元/股 609,191 6 0
2015年度授予2015年6月15日0元/股 678,600 6 0
2016年度授予2016年7月19日0元/股 1,034,300 6 0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股票解锁数因分红送转剩余未解锁取消解锁股
批次 解锁日期 量(股) 导致解锁股 股票数量 票数量及原
票数量变化 因
2014年度授 2015年6月11 609,191 0 0 无
予 日
2015年度授 2016年6月16 1,357,200 678,600 0 无
予 日
2016年度授 2017年7月20 1,034,300 0 0 无
予 日
2017年7月14日,公司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
授予股权激励股票解锁的议案》,具体解锁情况如下:
1、股票解锁日期:2017年7月20日
2、股票解锁数量:1,034,300股。
3、剩余未解锁股票数量:0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根据《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3-2015)》的有关规定,各考核年度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为12个月,在解锁期满,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一次申请解锁各考核年度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00%。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激励对
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象符合解锁条
件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即
上或市者①公无最法司近表未一发示个生意会见如计下的年审任度一计的报情财告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述公情司形未,发满生足前解锁条件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即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前述情形,满足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解锁条件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
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④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
⑤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 由于受贿、索贿、
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违法违纪行
为,给公司造成损失;
⑥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对激励激励对象满足
对象的考核要求。 考核要求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审查,本次解锁对象满足上述股权激励股票解锁条件,并获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授予股权激励所涉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情况说明
(一)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数量为1,034,300股。
(二)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7月20日。
(三)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是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授予的股份的解
锁,具体情况如下:
已获授的 本次可解 本次可解锁
序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 锁限制性 限制性股票
号 票数量 股票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股) 例(%)
1 何勤 董事 237,890 237,890 0.030
2 袁平东 原董事 196,518 196,518 0.025
3 徐朝能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149,973 149,973 0.019
4 董少瑜 副总裁 149,973 149,973 0.019
5 林钟展 原副总裁 149,973 149,973 0.019
公司原副总裁,现全资
6 刘鹏 子公司昆明中药厂有限 149,973 149,973 0.019
公司董事长
合计 1,034,300 1,034,300 0.131
(四)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激励对象中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在任期未满时离职的董事在处置股票时须遵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解锁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本 本次变动 变动后股本 股份比例
(股) (股) (股)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7,789,266- 1,034,300 106,754,966 13.5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80,899,354+ 1,034,300 681,933,654 86.46%
合计 788,688,620 0 788,688,620 1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7月14日出具《关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授予股权激励股票解锁事宜的法律意见》,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贵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