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
征信高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
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本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产品的基本情况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的额度
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严格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管理分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公司财务管理分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七)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
(八)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偏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股票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情况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万元) 2022年12月31日(万元)
资产总额 3,621,894.72 3,211,100.43
负债总额 1,851,500.97 1,682,990.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68,839.38 1,526,229.08
货币资金 292,273.53 199,129.90
项目 2023年度(万元) 2022年度(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505.98 140,009.07
(二)委托理财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92,273.53万元,本次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0%,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不超过302.60%。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收到的对价与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资金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四、审议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有效控制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发生委托理财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