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22-05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1 年末拥有合伙人 203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1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04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安永华明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4.8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
民币 52.81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2.70 亿元)。 2021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23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2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年审项目合伙人以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殷国炜先生, 殷国炜先生于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商务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行业。
公司年审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黄志刚先生,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商务服务业。
公司年审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陈颖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等行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国际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在业内具有较好声誉。安永华明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报告,同时,为公司在提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公允性,提升内控,夯实基础管理,维护股东权益及企业利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历年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保持专业的执业水平,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据此,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