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诉讼阶段: 驳回动议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
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基本情况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
分别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美国纽约州韦斯特切斯特郡高等法院,递交诉状。具体信息如下:
(一)当事人
原告: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IBM Corporation IBM World Trade CorporationIBM China Company
Limited
(二) 诉讼机构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
案件号:1:21-cv-07589-AKH 纽约州韦斯特切斯特郡高等法院
法庭索引号:62537、021
(三)诉讼案件事实与诉讼请求
2014 年 6 月,被告与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专门销售 IBM 服务器。 2018 年 2
月,被告与公司竞争对手成立新的合资公司,后被告单方终止向公司供货,造成公司销售货物来源断绝。
2019 年,公司发现掌握公司客户及销售等商业秘密的被告的雇员加入被告与公司竞争对手成立的合资公司,并不当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
为维护我司权益,公司已依法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被告侵犯商业秘密,被告向公司赔偿相关损失,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行为。
同时,公司已依法向美国纽约州韦斯特切斯特郡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被告不正当竞争、不当得利、违反信托义务、违反合约和侵害合约关系,被告向公司赔偿损失,被告立即停止不当行为。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2 年 3 月 21 日,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举行法庭听证会,法官听取了原
告被告律师对驳回动议的要点的陈述,法官在驳回被告的驳回动议的一些要点的同时也同意了被告的驳回动议的一些要点。 法官同意原告修改诉状的请求并同
意原告可以在 2022 年 4 月 4 日前对诉状进行修改。
另外,美国纽约州韦斯特切斯特郡高等法院批准了被告的驳回动议。原告可
以在 2022 年 4 月 23 号前提起上诉。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将依法进行诉状的修改和提起上诉,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公司诉讼及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二)公司将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