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关于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了解本次董事候选人申龙哲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次聘任人员张亮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聘任张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的议案》
经了解本次发行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计划,我们同意发行本项计划,并同意公司为本项计划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