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临2015-026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审批程序简述
1、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5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5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
(二)调整方案
1、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原74名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74名变更为62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2、授予数量的调整
因上述12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数合计17万股;调整后,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60万股变更为443万股。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鉴于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对《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核实意见
经核实后我们认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修订稿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华胜天成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和数量调整及授予日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日的确定,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及《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激励对象不存在不符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获授条件的情形。但本次限制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15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律师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