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一五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草案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胜天成”、“本公司”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4132.3885万股的0.78%;其中,首次授予4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2%,预留40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8%。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5、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年。
(1)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
第一次解锁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
第二次解锁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
第三次解锁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①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5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预留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0%
预留解锁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0%
预留解锁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40%
预留解锁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②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预留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50%
预留解锁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50%
预留解锁 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5.91元。授予价格依据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31.81元/股的50%确定,即每股15.91元。
7、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4年净利润(4668.61万元)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一次解锁 低于61%;
以2014年净利润(4668.61万元)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二次解锁 低于78%;
以2014年净利润(4668.61万元)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第三次解锁 低于96%。
预留部分各年度限制性股票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5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2014年净利润(4668.61万元)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预留解锁期 低于61%;
第二个 以2014年净利润(4668.61万元)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预留解锁期 低于78%;
第三个 以2014年净利润(4668.61万元)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预留解锁期 低于96%。
②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2014年净利润(4668.61万元)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预留解锁期 低于78%;
第二个 以2014年净利润(4668.61万元)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预留解锁期 低于96%。
以上 “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8、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9、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0、本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授予条件成就后30日内,由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2、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录
特别提示......2
目 录......5
第一章释义......6
第二章本计划的目的......7
第三章本计划的管理机构......7
第四章本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7
第五章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8
第六章本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禁售期......10
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2
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12
第九章本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5
第十章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17
第十一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18
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19
第十三章附则......21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华胜天成、本公司、公
指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以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
指 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进行
划、本计划
的长期性激励计划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的存在限制性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 指
公司股票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
激励对象 指 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
本计划核准实施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授予日 指
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
锁定期 指 的期限,该期限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
起至该限制性股票解锁之日止
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