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 安泰 编号:临 2021—042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控审计否定意见涉及事项解决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内控审计否定意见涉及事项
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安泰集团为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泰钢铁”)提供 39.36 亿元担保,占安泰集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5.44 亿元的 154.72%,较上年末增加 1.19 亿元。
2、安泰集团与关联方新泰钢铁、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签订的《焦炭销售协议》约定并执行的结算及付款政策较安泰集团与独立第三方的结算及付款政策存在显著差异,导致 2020 年末形成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7.96 亿元。
二、相关事项的解决进展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与大股东及关联方积极制定了各项解
决措施(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对 2020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进展如下:
1、自 2021 年 6 月起,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执行按月结算并付款,款项在当月
月底先暂估收取,不晚于次月的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月结算与付款,确保公司与关联方的焦炭销售结算政策和公司与独立第三方的结算政策不存在明显差异。
2、公司自 2021 年 5 月起开始筹划与关联方的重大资产重组,力求彻底解决
双方的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问题。10 月底,因受当前最新相关产业政策等因素限制,双方协商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若未来条件具备时,双方再协商择机筹划
重组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
公告》)。
3、在上述重组终止筹划后,对于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之前已形成的公司对
关联方的应收焦炭款共计 7.76 亿元,关联方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归还本公司,2021 年
10 月底归还 3,000 万元。11 月 24 日,关联方(新泰钢铁及冶炼公司)以现金归还
本公司 10,000 万元。
三、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与大股东及关联方积极协商并落实其他解决措施,争取尽早解决双方目前存在的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问题,消除对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