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6 证券简称:国电南瑞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额度: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瑞”、“公司”)及子公司将增加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90亿元(含本数),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且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增加后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130亿元(含本数),任一时点投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行使投资决策权。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拟购买的保本型委托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 40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 90 亿元
(含本数),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且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增加后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 130 亿元(含本数)。具体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委托理财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3、委托理财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公司及子公司将增加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 90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且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增加后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为
人民币 130 亿元(含本数),任一时点投资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4、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
5、委托理财风险等级:谨慎型。
6、具体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组织实施。
7、内部控制:(1)公司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2)公司委托理财选择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3)公司在审批确定的投资规模内进行委托理财。(4)公司与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5)公司安排业务娴熟的专业人员从事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工作,并对其持续加强培训辅导。
二、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低风险保本型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公司制定的《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及执行程序、业务管理及报告制度、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第一时间采取报告制度,并及时研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608,741.83 8,314,632.95
负债总额 3,570,866.95 3,222,340.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719,084.19 4,763,023.70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27.55%。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资金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对投资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使用进行了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为低风险的投资品种,风险可控。
在保证公司不会影响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委托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委托理财产品到期时处置收益与公允价值的差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