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2-057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信永中和
聘期已满且连续多年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变更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立信。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先沟通,取得了理解和支持,信永中和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1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
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过证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
姓名 执业资质
券服务业务 年限
项目合伙人 冯万奇 注册会计师 是 21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曾旭 注册会计师 是 7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丁彭凯 注册会计师 是 16 年
姓名:冯万奇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1 年 10 月-2013 年 8 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013 年 8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曾旭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6 年至 2019 年 10 月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经理
2019 年 10 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丁彭凯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98 年 6 月-2005 年 9 月 中国农业银行 主管会计
2005 年 10 月-2006 年 9 月 中联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助理
2006 年 9 月-2013 年 3 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理
2013 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冯万奇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
函一次。
3、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2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含税),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成立,是首
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长春、大连等地设有23 家境内分所。信永中和为行业排名第十的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 年
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控鉴证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改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沟通,其对此无异议。由于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表示认可,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