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1-01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 年 3 月 2 日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执业资质
(3)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
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
简 介 富的专业队伍。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
岛、长沙、长春、大连等地设有 23 家境内分所。
首席合伙人 谭小青 合伙人数量 229 人
注册会计师 1750 人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类别及数量 超过 600 人
册会计师
3.业务规模
上年度业务收入 276,000 万元
年报家数 300 家
年报收费总额 34,700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190,20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62,400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股)年报审计情况
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涉及主要行业 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
等。
注:上年度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数据尚未统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信永中和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0 次、
刑事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邵立新,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黄迎,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少华,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2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项目成员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否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邵立新、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少华、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黄迎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等情况 。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费用共为 120 万元,系按照工作量
及业务复杂程度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费用共为 12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七次会议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工作中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公司拟订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三)公司第七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对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费用 120 万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