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0-00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 2,700.00 万元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7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3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2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383,42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 7.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416,997.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07,416,997.00 元。已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人民币账
户,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1,15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266,997.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 9020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累计使用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8,004.0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承诺投入 截至 2020 年 3 月 是否
金额 16日累计投入金额 完工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3,006.33 3,006.33 是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6,078.51 6,078.51 是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855.11 855.11 是
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 6,500.00 是
柳钢集团动力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1,500.00 1,500.00 是
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 2,686.75 64.05 否
合计 18,004.00 —
“安徽生产基地技改及扩建项目”是 2017 年度配股募投项目,该项目计划
投资总额为 16,203.30 万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已使用 2013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17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分别投入 64.05 万元、8,000.00 万元和 4,403.99 万元,投入进度为 76.95%。该募投项目基础建设已基本完成,但部分设备采购及工艺改进计划需待与客户确定供应链体系标准后方可实施,因此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后暂时闲置。
2、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16 日,动力源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 2,704.7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拟使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2,7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其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7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动力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