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05 股票名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9-04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登记日:2019年7月5日
●权益登记数量:股票期权1,013.75万份,限制性股票666.75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19年5月6日,动力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19年5月6日至5月15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
告》。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经上述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2019年6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013.75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29元/份;向符合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66.75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授予日: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6月3日。
2、股权激励权益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84名,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1,013.75万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75名,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666.75万股。
3、股权激励权益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29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2.64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分配情况
(1)授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拟授予 占目前股本总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总数的 额的比例
比例
张冬生 副总经理 60.00 5.92% 0.11%
高洪卓 副总经理 50.00 4.93% 0.09%
胡一元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15.00 1.48% 0.03%
监
杜彬 董事、副总经理 30.00 2.96% 0.05%
葛炳东 副总经理 36.00 3.55% 0.07%
王新生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60.00 5.92% 0.11%
何小勇 副总经理 60.00 5.92% 0.11%
张宇 副总经理 50.00 4.93% 0.09%
韩宝荣 董事 30.00 2.96% 0.05%
田常增 董事 10.00 0.99% 0.02%
李传平 副总经理 10.00 0.99% 0.02%
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子公司高
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 602.75 59.46% 1.09%
的其他员工(73人)
合计 1,013.75 100.00% 1.83%
(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本计划拟授予 占目前股本总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限制性股票总数 额的比例
的比例
胡一元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45.00 7.42% 0.08%
监
杜彬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3.30% 0.04%
韩宝荣 董事 30.00 4.94% 0.05%
田常增 董事 5.00 0.82% 0.01%
李传平 副总经理 10.00 1.65% 0.02%
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子公司
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 556.75 83.50% 1.01%
行激励的其他员工(70人)
合计 666.75 100.00% 1.2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和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十年。
2、股票期权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具体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40%
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30%
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30%
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