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本次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两部分。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
象授予的权益总计1,747.00万股/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53,275,448股的3.16%。其
中,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15.25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次股票期权
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83%;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31.75万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2%。
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2000]191号文件批准,以2000年10月31日北京动力源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前身)经审计净资产5,695.30万元全部折为公司股本计5,695.30万股后于2000年12月23日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了注册号为11000000461066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2016年-2018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总资产 2,582,511,653.16 2,895,419,650.75 2,684,309,467.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72,403,393.60 1,387,539,062.73 859,339,229.97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844,434.9000 -73,813,452.6300 222,158,018.3900
营业收入 909,557,120.0200 1,221,877,504.2800 1,277,857,631.8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0,221,091.6000 19,992,617.1900 27,163,110.53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21,479,997.86 -5,999,465.74 12,815,951.4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460 1.800 3.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90 0.0400 0.07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90 0.0400 0.0700
第二章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动力源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将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利益与公司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团结一致、凝聚力量,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次激励计划。
第三章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和子公司高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29人,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5.13%,具体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
3、子公司高管人员;
4、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分)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一)本次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第五章本次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本次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授予。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十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十年。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一)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
(二)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15.25万份,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83%。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一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三)标的股票种类
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四)激励对象分配情况
授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股本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胡一元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15.00 1.48% 0.03%
监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股本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韩宝荣 董事 30.00 2.95% 0.05%
田常增 董事 10.00 0.98% 0.02%
王新生 常务副总经理 60.00 5.91% 0.11%
何小勇 副总经理 60.00 5.91% 0.11%
张冬生 副总经理 60.00 5.91% 0.11%
高洪卓 副总经理 50.00 4.92% 0.09%
张宇 副总经理 50.00 4.92% 0.09%
朱岩 副总经理 36.00 3.55% 0.07%
葛炳东 副总经理 36.00 3.55% 0.07%
王世翔 副总经理 20.00 1.97% 0.04%
张文学 总工程师 80.00 7.88% 0.14%
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子公司
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 508.25 50.06% 0.92%
激励的其他员工(74人)
合计 1,015.25 100.00% 1.83%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十年。
2、授权日
授权日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登记、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计划,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权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3、等待期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4、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