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5-04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15年9月23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1417.5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3、激励对象:本次激励对象共计105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股本总额
激励对象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田常增 董事/科耐特总经理 15 1.00% 0.04%
韩宝荣 董事 40 2.67% 0.09%
张冬生 副总经理 50 3.33% 0.12%
倪新元 副总经理 50 3.33% 0.12%
高洪卓 副总经理 40 2.67% 0.09%
李鹏 副总经理 40 2.67% 0.09%
黄国雄 副总经理 30 2.00% 0.07%
胡一元 董事/财务总监 40 2.67% 0.09%
郭玉洁 董事会秘书 30 2.00%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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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082.5 72.17% 2.55%
人员(96人)
预留 82.5 5.50% 0.19%
合计 1,500 100.00% 3.54%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或解锁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最长不超过5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T日)起满一年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有效期内按4:3:3比例分批逐年解锁,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一次解锁 4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二次解锁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三次解锁 3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①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5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预留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40%
预留解锁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0%
预留解锁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0%
预留解锁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②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度授出,则解锁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预留解锁期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50%
预留解锁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50%
预留解锁 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5.94元/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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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价格依据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11.88元的50%确定。
6、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三个解锁期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预留部分各年度限制性股票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5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预留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预留解锁期
第二个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预留解锁期
第三个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预留解锁期
②若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度授出,则考核目标如下:
预留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预留解锁期
第二个 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
预留解锁期
上述“净利润”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量依据。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
(1)首次授予及2015年度授出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若第一个和第二个解锁/预留解锁期内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这部分标的股票可以递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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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解锁。若下一年仍未达到解锁条件,该部分股票不得解锁,该部分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锁/预留解锁期内,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该部分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2016年度授出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预留解锁期内若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这部分标的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解锁。若下一年仍未达到解锁条件,该部分股票不得解锁,该部分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第二个预留解锁期内,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该部分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期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15年8月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15年8月6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