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临 2011-029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节能服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河北钢铁集团
龙海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按“EPC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签订了《余热回收利
用发电项目和冷却塔节电技改项目节能服务合同》,合同的主体是余热发电项目,现将合同
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期限:自公司收到项目第 1 笔节能效益款项开始,至公司收取到第 90 个自然月
节能效益款项。
2、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
3、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
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但安装在甲方厂区内,存在一定的管理
风险。
二、甲方情况介绍
1、甲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钢铁集团龙海钢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河北省内丘县京广路 1 号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王朝军
(5)主营业务:钢铁冶炼、生铁、水渣、钢坯、线材、废钢、白灰、红泥、焦粉、烧
结矿的生产、销售;高炉煤气综合利用发电等。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投资及合同金额:本项目全部投资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项目所有权及未
来节能收益将以壹(1)元的成本转让给甲方;合同额以合同期限内收回的节能服务费为准,
90 个月归属于公司的节能合同款项预计为 2.3 亿元人民币。
2、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邢台市。
3、根据合同约定,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利用甲方的烧结系统、转炉和加热炉产生的余
热蒸汽来发电,建立一套完整的余热利用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 12MW,总计算发电功率 10MW。
项目的融资、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调试并网和运营保障等由乙方负责。
4、结算方式:
在 90 个自然月的效益分享期内,甲、乙双方共享节能效益。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每月向
乙方支付节能款项。
四、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及公司 2011 年度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