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4-014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
●由于希格玛已连续 8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审计
工作的持续性及稳定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征求出资人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意见,已书面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
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 27 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
28 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28 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首席合伙人:吕桦、曹爱民
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51 人,注册会计师 259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0 人。
希格玛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4.77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8 亿元。
2023 年度为 35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0.59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 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0 亿元,
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
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16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亮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高靖杰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亮先生和张建峰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人):赵亮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本行业 24 年,2021 年开始为大有能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的大型集团公司包括陕西榆林能源集团、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高靖杰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本行业 22 年。2017 年至 2019 年担任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至今为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等多家企业提供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2022 年开始担任大有能源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签字会计师:张建峰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6 年成为
注册会计师,从事本行业 16 年,2021 年开始为大有能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的大型集团公司包括陕西榆林能源集团、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希格玛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高靖杰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
(三)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240 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为 16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人民币。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 2024 年度和 2023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希格玛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为 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