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3-007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
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 6 月 27 日经陕
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 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 28 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吕桦;截至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5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6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7 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业务收入45,825.9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990.0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762.62 万元。
2022 年度为 36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 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5,938.36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 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0 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5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 次,7 名从业人员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2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亮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高靖杰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亮先生和张建峰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赵亮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000 年 5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22 年以上的执业经
验。曾先后在西安红旗厂任职、1997 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煤炭采掘、石油天然气、软件通讯、房地产、制造等行业的审计、企业改制、IPO、融资发债、并购重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担任陕西煤业 IPO 审计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负责人,有丰富的煤炭企业审计经验。
高靖杰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0 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02 年 5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 7 份。
张建峰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合伙人,2008 年 12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14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曾先后在顶益食品、开米股份、大连实德集团任职、2008 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至今为陕西煤业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2021、2022 年度为我公司年报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高靖杰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 次。
(三)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 240 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为 160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人民币。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 2023 年度和 2022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本次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