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3-00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16 年 7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1 号),核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1,542,227 股新股募集资金。2016年 8 月 26 日,根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
W[2016]B146 号《验资报告》,公司共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21,271,393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1,809,999,994.7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88,639,505.90 元,确认募集资金到位。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