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1-085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291,371,852 股的 0.53%。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名称: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日期:2001 年 1 月 8 日
3、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4、注册资本:229,137.1852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戴敏君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第一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有 5 名。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营业收入 2,383,966,762.77 2,539,896,538.01 2,482,528,003.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45,026,806.47 169,510,915.36 207,064,178.16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28,383,904.14 133,517,998.13 166,029,932.75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43,108,774.85 167,733,806.96 -35,959,439.21
额
2020年末 2019年末 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3,592,947,166.18 3,975,640,095.58 3,981,247,581.27
产
总资产 4,664,938,757.81 5,492,506,247.34 5,483,230,748.74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7 0.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7 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5 0.05 0.07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6 4.14 4.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3.42 3.26 3.89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有效结合,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2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291,371,852 股的 0.5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均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确定激励对象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公司业绩增长目标达成和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其他骨干人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在激励对象范围之内。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38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其他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于公司任职并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戴敏君 董事长 200 16.39 0.09
王昌辉 董事、总经理 200 16.39 0.09
顾金龙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00 8.20 0.04
任朗宁 董事 100 8.20 0.04
杨其胜 副总经理 30 2.46 0.01
谭晓霞 财务总监 20 1.64 0.01
孟晓平 董事会秘书 10 0.82 0.00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31 人) 560 45.90 0.24
合计 1,220 100.00 0.53
注:
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07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07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3.76 元的 55%,即每股 2.07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3.75 元的 55%,即每股 2.06
元。
七、股权激励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一)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授予日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