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0-012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 年5 月4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 年4 月24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
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周鸣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购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锡山区东港镇勤新村的二宗国有出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锡锡国用(2007)第1384 号、(2006)第0456 号],及其中
一宗土地上的四幢房屋 [房屋产权证号为锡房权证东港字第41002051 号、第
41002252 号,第41002253 号、第41002657 号]。
由于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购买属关联交易,公司将按关联交易披露的要
求单独进行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资产购买议案按关联交易表决原则进行了表决,与本次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共四人回避表决,其他五名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资产购买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效提高了
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及独立性。本次资产购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5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