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4—028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4 月 28 日,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3 年从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天衡所总部设在南京,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室,首席合伙人郭澳先生。截至 2023 年末,天衡所拥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
师 41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22 人。天衡所 2023 年
度业务总收入 61,472.8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5,444.33 万元(含证券业务
收入 16,062.01 万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90 家,收费
总额 8,123.04 万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纺织服装、服饰制造业)审计客户家数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36.8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天衡所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
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1 次(2 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9 次(涉及 17 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项目组 姓名 何时成为注册 何时开始从事 何时开始在 为本公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成员 会计师 上市公司审计 天衡所执业 提供审计 情况
服务
项目合 魏娜 2005 年 12 月 2007 年 12 月 2007 年 12 2024 年度 新日股份、晶华新
伙人 月 材、江苏舜天、卓郎
2007 年 12 智能、南大环境、红
签字注 魏娜 2005 年 12 月 2007 年 12 月 2024 年度 宝丽、源飞宠物、怡
册会计 月 达股份、大千生态
师 徐娟娟 2023 年 10 月 2011 年 7 月 2023 年 10 2023 年度 海澜之家
月
伟思医疗、大千生
质量控 态、和林微纳、科思
制复核 顾晓蓉 1995 年 12 月 2000 年 7 月 1995 年 8 月 2024 年 股份、南京公用、精
人 华制药、雷尔伟、怡
达股份、贝泰妮、源
飞宠物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衡所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天衡所收取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
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无变化。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