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3-04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高管辞职的事项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分别收到李春发先生、涂学良先生的书面辞呈。
李春发先生因满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涂学良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春发先生、涂学良先生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春发先生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涂学良先生辞职系工作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李春发先生、涂学良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事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议提名涂学良先生、徐建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涂学良先生、徐建标先生(简
历和声明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当选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附件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涂学良先生简历:涂学良,1964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
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萍乡矿务局巨源矿技术员、行政办公室秘书,萍乡矿务局行政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局办公室副主任、企改办副主任(副处级),萍乡矿务局杨桥矿党委副书记(负责全面)、党委书记,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处处长、统战部部长兼新闻中心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师待遇)、党委办室主任(兼);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副总师级)兼宣传部部长,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副总师级)兼宣传部部长,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副总师级);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提名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侯选人。
(2)徐建标先生简历:徐建标,1966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
任丰城矿务局八一矿机电科职工,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员、副科长、科长、副总经济师,丰城矿务局沉陷治理办、基建处主任工程师;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工程师、副部长,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价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现任江西乐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提名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侯选人。
附件 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涂学良
作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源煤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接受该提名,并声明如下:
一、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二、本人承诺公开披露的有关本人作为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三、本人除作为董事候选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与安源煤业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本人持有安源煤业的股份数量为 0 股;
六、本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人完全清楚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在担任安源煤业董事期间,本人将遵守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声明人: 涂学良
2023 年 11 月 20 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徐建标
作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源煤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接受该提名,并声明如下:
一、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二、本人承诺公开披露的有关本人作为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三、本人除作为董事候选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与安源煤业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本人持有安源煤业的股份数量为 0 股;
六、本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人完全清楚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在担任安源煤业董事期间,本人将遵守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声明人: 徐建标
2023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