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2-041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并于 2022 年 6 月 1 日上午 9:30 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8 人,实际参会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刘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 9 名董事组成。目前公司董事会在任董事 8 名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缺员 1 名非独立董事。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向公司建议提名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 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余子兵先生。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对上述提名人以及提名人选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提名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资格,且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当选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 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同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
附件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子兵,1964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江西省地方煤
炭公司安全科科员;江西省煤炭厅通风处、生产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处副处长、处长,安全监察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部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省能源集团电力公司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西省赣浙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附件 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余子兵
作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源煤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接受该提名,并声明如下:
一、本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二、本人承诺公开披露的有关本人作为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三、本人除作为董事候选人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与安源煤业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本人持有安源煤业的股份数量为 0 股;
六、本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人完全清楚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在担任安源煤业董事期间,本人将遵守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声明人: 余子兵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