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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7:安源煤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3

600397:安源煤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2-015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届满,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八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八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6 名)。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独立董事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3 名)。

  三、本次换届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 2022 年 4 月 16 日 17:00 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
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2.在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核提名文件,对提名人及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
尚未届满;

  8.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9.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报批评;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在独立董事的遴选过程中,应尽量选择会计、法律和管理方面的专家作为独立董事;

  4.身体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职业道德水平、有社会责任感、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足够时间和精力、有较强事业心的专家;

  5.《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6.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7.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8.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名时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在境内外五家以上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9)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的其他人员;

  (10)《公司章程》规定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 6 年的,不得再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

  12.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纪录:

  (1)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连续 12 个月内存在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形的,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2)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

  (3)最近三年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4)最近三年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处于被证券监管部门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蔚、饶斌

  联系部门:公司财务证券部

  联系电话:0791-86316516

  联系传真:0791-86230510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 1022 号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25

附件 1: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附件 2: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附件 3: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
附件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 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 6:独立董事履历表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


              关于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

  2.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下列原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向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传真至 0791-86230510,并经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董事候选人提名书”的原件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当日前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本地邮戳为准)。

  (四)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有义务配合本公司进行对提名文件资料真实性的调查工作,以及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交进一步的文件和材料。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                                联系电话

提名董事候选人类别(请在□内打“√”)            □董事 □独立董事

                          提名董事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男 □女        出生时间      年月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是 □否

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包括学历、职称、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提名人:

                                            (签名/盖章)

                                                            年  月日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

  本人声明及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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