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1-028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结合实际,拟对经营范围内容用语进一步规范,并在经营范围中新增“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劳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业务。
变更前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煤炭精选加工、煤炭经营(上述三项限分支机构经营),煤层气开发利用,对外贸易经营,矿产品销售,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仓储服务,货运代理,设备维修及租赁,房屋租赁,科学研究、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证经营)
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矿物洗选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上述三项限分支机构经营);煤层气开发利用;货物进出口与进出口代理;以自由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通用设备修理与专用设备修理;住房租赁与非居住地产租赁;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劳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紧急救援服务;业务培训;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机械租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证经营)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及鉴于公司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和“第五章 党的委员会”等部分章节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1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
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
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
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
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
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
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
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章
(试行)》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程。
制订本章程。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法》《中国共
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 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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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在公
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 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
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坚持党 查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
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 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
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 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
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 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
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 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
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 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
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组织发挥政治核 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
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组
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组织化、制度化、
具体化。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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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财务负责人、法务负责人和总 会秘书、财务总监、法务总监和总经
经理助理。 理助理。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 煤炭开采、矿物洗选加工、
煤炭及制品销售(上述三项限分支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构经营);煤层气开发利用;货物进出
营范围: 煤炭开采、煤炭精选加工、 口与进出口代理;以自由资金从事投
煤炭经营(上述三项限分支机构经 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
营),煤层气开发利用,对外贸易经营, 储服务;道路货物运输;通用设备修
4 矿产品销售,对各类行业的投资,国 理与专用设备修理;住房租赁与非居
内贸易及生产、加工,仓储服务,货 住地产租赁;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发
运代理,设备维修及租赁,房屋租赁, 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发电、输电、
科学研究、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以 供电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劳务
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证经营)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紧急救援服务;业务培训;各类工程
建设活动;机械租赁;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培训;电力设施承装、承修、
承试;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
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
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
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
经营活动)。(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
可的凭证经营)(最终以工商机关登记
的内容为准)
第三十条 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
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由此所得持股人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5 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
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除外。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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