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 金山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已转为正值,且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风险警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12705 号)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六款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4 条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
他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A 股股票简
称由“金山股份”变更为“*ST 金山”。
二、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986.51 万元,营业收入 627,492.35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4,033.06 万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认为: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资产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也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年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公司也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撤销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出具的独立董事意见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风险
警示的申请。
五、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依据规则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公司申请能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