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29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12 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12 名。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9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暨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换届选举。经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下列 12 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毕诗方、高国勤、李瑞光、李西金、刘维成、王锡南、李亚光、邬迪、张广宁、赵清野、刘晓晶、齐宁;其中张广宁、
赵清野、刘晓晶、齐宁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任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为:
1. 我们同意《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暨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下列 12 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毕诗方、高国勤、李瑞光、李西金、刘维成、王锡南、李亚光、邬迪、张广宁、赵清野、刘晓晶、齐宁为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广宁、赵清野、刘晓晶、齐宁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我们没有发现上述被选举人有《公司法》第 146 条、第 148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被选举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被选举人的任职资格合法。
3. 上述 12 位董事候选人均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同意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暨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1 年度和 2019-2021
任期业绩考核、薪酬兑现情况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兑现工作。
(三)同意关于修订《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四)同意《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上午 10 点 30 分以现场和通讯
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临 2022-033《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