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32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2年8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暨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第七届监事会换届暨推荐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换届选举。经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下列 12 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毕诗方、高国勤、李瑞光、李西金、刘维成、王锡南、李亚光、邬迪、张广宁、赵清野、刘晓晶、齐宁;其中张广宁、赵清野、刘晓晶、齐宁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新任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为:
1. 我们同意《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暨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下列 12 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毕诗方、高国勤、李瑞光、李西金、刘维成、王锡南、李亚光、邬迪、张广宁、赵清野、刘晓晶、齐宁为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广宁、赵清野、刘晓晶、齐宁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我们没有发现上述被选举人有《公司法》第 146 条、第 148 条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被选举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被选举人的任职资格合法。
3. 上述 12 位董事候选人均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同意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暨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经股东推荐,现提名蔡国喜、荆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新任监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该事项将向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报。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六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毕诗方,男,1969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
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处副处长、设备技术处副处长、设备技术处处长,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生产技术处处长,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能源齐齐哈尔热力分公司总经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厂长、党委书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科技环保部副主任、物资管理部副主任,铁岭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毕诗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2. 高国勤,男,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研
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铁法矿务局水暖厂生产计划科副科长,热电厂技术科科长、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厂长,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铁法能源公司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工会副主席(主持工作),辽宁金
碳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辽宁能源产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企业管理部(战略规划发展部)部长,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高国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 5%以
上的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3. 李瑞光,男,1967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
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综合部经理、二期扩建办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书记及董事长,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等职。现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瑞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4. 李西金,男,1967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佳木斯电业局财务科出纳员、成本会计、审核会计、工资会计,佳木斯农电局财务科财务负责人,佳木斯电业局农电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会计,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出纳员、会计、副经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任、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西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5. 刘维成,男,1972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十里泉发电厂副总经济师、天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安质项目开发部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体制改革办公室职员、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副处级职员、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企业管理处处长、法律事务部合规处处长、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企业改革办公室)企管处处长等职。现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刘维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6. 王锡南,男,1964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南京热电厂检修公司总工程师、检修公司副总经理、策划部副主任、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分公司生产运营部主任,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工委主任、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任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电燃料物流公司董事,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锡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7. 李亚光,男,196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工程
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北京电力专科学校教师、团委书记,北京市电力工业局团委副书记兼华北电管局青年工作处副处长,华北电管局青年工作处处长,北京市电力工业局团委书记,华北电力集团公司青年工作部部长,秦皇岛热电厂党委委员、副厂长,华北电力集团公司新闻中心副主任、党组政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燃料有限公司综合部负责人、人力资源处处长,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石太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亚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8. 邬迪,男,1966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任沈阳市于洪区土地管理局工作人员、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邬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9. 张广宁,男,197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先后任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部门经理,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管理总部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总监、董事会秘书,东软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辽宁东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总经理,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北方联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