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12 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12 名。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7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董事会 2021 年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同意《总经理 2021 年工作报告》;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同意《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同意《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同意《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同意《关于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建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为: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2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六)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为: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任期)的工作和经营
业绩进行了认真考核。我们在进一步核查后认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标准
合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与考核结果一致。
(七)同意《独立董事 2021 年述职报告》,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 2021 年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工作报
告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我们审核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后认为:公司内控制度是基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指引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运行实际合理编制的。
该内控制度可以覆盖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
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所作出的结论。
(九)同意《关于<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同意《关于公司计提 2021 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存货、前期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 21,345,131.59 元,影响利润减少 21,345,131.59 元。
(详见临 2022-016 号关于计提 2021 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以规避财务风险、更能公允反映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目的,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履职报
告>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二)同意《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
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2 年拟续聘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和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审计,聘期一年。
(详见临2022-017号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同意《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李延群、李瑞光、李西金、刘维成、王锡南、李亚光回避表决。
(详见临 2022-018 号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具备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本次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协议条款合理,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同意《关于 2022 年在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李延群、李瑞光、李西金、刘维成、王锡南、李亚光回避表决。
(详见临 2022-018 号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可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可通过华电财务公司获得更加便捷高效、多品种的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表决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同意《关于<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临 2022-018 号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之附件《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
华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
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未发现华电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本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本议案。
(十六)同意《关于<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临 2022-018 号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之附件《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
我们认为该风险处置预案充分地分析了可能出现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针对相关风险提出解决措施并明确相应责任人,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具有可行性。该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降低和化解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十七)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同意《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
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同意《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 2022年银行融资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二)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 年度公司拟下达技改工程项目金额 32,504 万元,其中
拟开展的主要项目为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 6,224 万元,干输灰、干输渣改造 7,032 万元, 入厂煤智能验收系统建设共计 2,810 万元。
(二十三)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帮扶工作计划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四)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五)同意《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做如下调整:
1. 战略委员会(7 人)
原为:
主任:李延群,委员:李海峰、王凤峨、王锡南、程国彬、王世权、高倚云
现调整为:
主任:李延群,委员:李海峰、李瑞光、刘维成、程国彬、王世权、高倚云
2.审计委员会(7 人)
原为:
主任:林刚,委员:李西金、李瑞光、李亚光、程国彬、王世权、高倚云
现修改为:
主任:林刚,委员:李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