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 2023-02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
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
数 4026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18.63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
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 亿元。2021 年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7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58.71 亿元,收费总额
2.48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峰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审计报告;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2022 年度审计报告;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在豪尔赛担任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才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长期负责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2021 年 12 月,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对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峰先生执
行的上市公司德展健康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年报审计等项目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外,最近三年,许峰先生未受到过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 135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审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因此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3 年度审计费用拟为 135 万元(含税)。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3年度审计费用拟为 135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为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拟为 35 万元,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