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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5 沪市 盘江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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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95:盘江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600395:盘江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 2021-01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95 号盘江
集团总部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家道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一致同意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一致同意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会议同意披露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放弃贵州岩博酒业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从自身发展战略出发,放弃贵州岩博酒业有限公司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贵州岩博酒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将由 20%稀释至 19.16%。

  八、《关于“三供一业”供水改造移交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 2021-013)。

  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供水改造项目进行无偿移交,移交原有资产 10,046.31 万元,移交投资 9,765 万元,并按照企业会计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6,223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2,321 万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2018 年末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 50%,因此 2020 年公司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55,051,8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 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66,202 万元,占 2020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76.78%。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 4 名董事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1-014)。

  会议同意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98,024.39万元和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226,500 万元,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公司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 4 名董事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1-015)。

  会议同意公司与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在参考国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并给予适当优惠的前提下,由贵州盘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关于签订〈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非公开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 4 名董事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2021-016)。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公司”)与贵州盘江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电投”)签订《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非公开转让协议》,由盘江电投将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有关资产依法转让给新光公司,新光公司按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结果,向盘江电投支付转让价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盘江新光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 2021-017)。

  为了进一步发挥公司煤炭资源优势,延伸煤炭产业链,促进煤电联营、协同发展。会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盘江新光 2×66 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 48.3 亿元;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 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 2021-018)。

  为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煤电联营、协同发展,会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签订 EPC 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总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含税)叁拾陆亿贰仟捌佰贰拾柒万柒仟捌佰捌拾柒元整(¥3,628,277,887.00);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关于 2021 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同意公司 2021 年的投资计划,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为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 2021-019)。

  为了支持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会议同意公司在 3.60 亿元人民币资金额度范围内,通过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委托贷款期限为二年,并授权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关于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临 2021-020)。

  会议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拟为 135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为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拟为 35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因此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十、《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具备届时有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655,051,861 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96,515,558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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