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4-054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终止收购境外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收购境外股权项目概述
(一)收购境外股权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4年2月24日,公司子公司乐山盛和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乐山盛
和”)与Peaceful Art International Limited(下称“PAI”)签订《有关买卖
和有信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Integral Materials Investment Limited)40%
已发行股本的买卖协议》(下称“买卖协议”),乐山盛和拟以23,680万元的价
格购买PAI持有的和有信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和有信”)40%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该交易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买卖协议的最终生
效尚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境外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境外投资商务管理部门、外
汇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手续。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
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1。
二、终止收购境外股权的原因
买卖协议签订后,乐山盛和与PAI公司均按照协议的约定积极开展相关备
案、审批、登记等工作,以促使买卖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尽快达成。截至本公告
日,买卖协议所述生效先决条件尚未全部实现。
和有信的加工生产实体,即和有信的全资子公司越南和有信新材料投资有限
公司(Integral Materials Investment Vietnam Co., Ltd)(下称“越南和有
信”)地处越南。近期,因中越南海争端,给中国企业在越南投资带来了不确定
性因素。
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乐山盛和经与PAI及其股东充分协商,拟终止和有信
股权交易,同意适用买卖协议第5.1条C款之约定解除买卖协议,并于2014年
6月18日签署了《解除<有关买卖和有信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Integral
Materials Investment Limited)40%的已发行股本的买卖协议>协议书》(下称
“《解除协议书》”)。
截至本公告日,《解除协议书》已经生效。
三、《解除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根据买卖协议第5.1条C款之约定,解除各方于2014年2月24日签署
的《有关买卖和有信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Integral Materials Investment
Limited)40%的已发行股本的买卖协议》。
2、自《解除协议书》生效之日起,除各方仍应按照买卖协议第13条之约定
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外,买卖协议约定的各方其他权利义务即告终止。
3、各方均不因解除买卖协议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解除协议书》生效后,各方应相互协助,共同处理买卖协议解除的后续
事宜。
5、各方可视形势发展情况,适时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6、《解除协议书》自卖方、买方及保证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终止收购境外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解除协议书》签订日,乐山盛和尚未向PAI支付任何收购价款。根据
《解除协议书》的约定,买卖协议中除保密条款继续适用外,买卖协议项下各方
的其他权利义务即告终止,各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此,乐山盛和终止收
购和有信股权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因故终止收购境外股权深感遗憾,但深信此选择符合公司及股
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乐山盛和本次终止收购境外股权不会妨碍公司在做好主营业
务的同时,继续尝试通过投资、并购来完善、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公司的经营
业绩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应对行业政策调整和抗风险的能力,以实现公司和股
东利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9日